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网信息资源建设,充分发挥计算机网络优势,全面体现我校的办学水平、办学实力和特色,不断扩大我校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园网二级网站是指由学校各部门、各单位(院、部、馆、处、中心)制作和维护,用于教学、科研、管理和宣传等目的,并通过校园网发布的网站或网页,是校园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校园网二级网站管理对充分发挥网络资源优势有着重要作用,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二级网站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定一名领导,负责本单位网站建设和上网信息的审查,并指定专人作为网络信息员,负责本单位的网络资源的分配管理、日常技术维护和内容更新。
第三条学校各部门、学院开办二级网站,必须向校党委宣传部提出申请,填写二级网站申请表(见附件)。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或“江西科技师大××”在公众网注册域名和举办网站。未按规定批准和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络上开办BBS论坛、电子公告栏、留言板、微博、微信等互动网络服务。网站严禁发布商业广告。
第四条校园网二级网站内容要新颖、充实,文字信息要规范、准确,切实为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服务。各部门的二级网站,要突出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和业务范围,要突出专业特点和学科优势。各网站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内容必须健康。
第五条要确保网络信息安全,按照“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由校党委宣传部负责信息审核,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信息部负责技术支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各网站必须定期清查计算机病毒,以防止计算机中的重要信息文件通过病毒程序到处传播,造成重大泄密事故。
第六条各部门制作的网站或网页相关内容要经过党委宣传部审核,技术安全要经过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中心测试,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加强对网络信息的监控。严禁不良信息和带毒文件上传。
第七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信息部对校园网二级网站进行统一规划,提供主页空间,发放上传口令,负责技术指导。
第八条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中心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