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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校报工作管理条例(修订)

发布日期:2018-11-14 浏览量:

  校报是学校重要的思想舆论宣传阵地,是学校党委的喉舌,是学校党政领导联系广大师生员工的桥梁和纽带,是校内外交流与传播校内信息的主要传播媒介。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校报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参照有关高校校报评估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将校报工作管理条例修订如下:

  一、校报的性质、宗旨和方针

  第一条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报是校党委机关报,创办于1988年,现为对开四版旬报。校报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开展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阵地,是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载体,是学校联系师生员工、海内外校友、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的重要纽带,是展示学校对外形象和塑造学校品牌的重要窗口。校报坚持“办报育人”的宗旨,贯彻“群众办报”的方针,担负着在学校引导舆论、交流信息、弘扬新风、培育新人、维护稳定和繁荣文化、传承文明的重要使命。

  二、校报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第二条校报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全面贯彻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和国家教育的方针、政策,牢固确立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服务、为培养人才服务的办报宗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动员和激励广大师生员工投身科教兴国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伟大实践。

  第三条认真研究信息化时代新闻传播的规律和特点,把新闻媒体的共性和高校校报的个性很好地结合起来,把弘扬主旋律和提倡多样化很好地结合起来,力求贴近校园生活、贴近师生员工、贴近高校实际,努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提高校报的办报质量和水平,提高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第四条充分发挥校报覆盖面广、信息资源丰富的优势,打造校报品牌,增强发展实力。充分发挥校报作为校园主导媒体的作用,促进校内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多种资源的整合,做到资源共享。

  三、校报工作的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校报工作必须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进行,把校报工作纳入学校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对校报工作提出方向性和发展战略的要求,检查校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和校报的编辑出版质量。

  第六条学校成立校报编辑部,设在党委宣传部,全面负责校报的编辑、出版、发行等管理工作。

  党委宣传部的职责:

  ()负责组建和领导校报编辑部,宣传部长担任校报总编辑,分管副部长担任校报副总编辑;

  ()负责审核《校报》的工作计划和重大报道内容;

  ()监督检查办报方针的执行情况、编辑出版质量以及对国家有关报刊编辑出版的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

  ()组织校报审查、奖惩等工作,在报纸的政治方向上要加强领导和监督,在报纸出版的资金、人员编制等方面给予保证;

  ()按要求做好《校报》年度自检和《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等送检材料上报工作。

  四、校报工作的队伍建设

  第七条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加强校园新闻舆论、文化传播阵地建设管理,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人从事校报工作,校报编辑部全体同志必须做到:

  1.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和政治素质;

  2.加强编辑理论、新闻理论、文学艺术理论、教育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

  3.充分认识校报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强化责任编辑意识,把好政治关和技术关;

  4.严守“谦虚谨慎、务实创新”的编辑部工作作风,分工协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5.强化育人意识,通过组织记者、通讯员采写等多种途径,培养又红又专的合格人才。

  第八条编辑部主任岗位职责:

  1.校报编辑部隶属于校党委宣传部管理,编辑部主任对党委宣传部负责,准确地理解领导的意图,并及时传达贯彻,分解落实,检查督促到各岗位;

  2.负责编委会的日常工作;

  3.负责编辑部的编辑和行政事务,并将之分解落实、检查评比;

  4.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校党委的中心工作和学校实际,拟出每学期的报道重点,经编委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5.负责每期各个版面的二审,并送领导三审和终审;

  6.负责校报专项经费的开支管理。

  第九条编辑岗位职责:

  1.责任编辑对编辑部负责。根据编辑部每学期的报道重点,拟出本版面的报道计划,并按期组织本版面的稿件经编辑部负责人审核后,排版、校对;

  2.具体负责分管编辑部的一些行政工作,并主动将进展情况通报编辑部负责人;

  3.经常和栏目作者保持联系,并加强对作者特别是学生作者的业务指导。

  第十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和机关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校报做好宣传思想工作,确定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和新闻通讯员,提供新闻稿或新闻线索。大学生新闻中心的学生积极参加校报的采、编、排、校工作,在工作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新闻采编能力。

  五、校报工作流程

  第十一条审稿制度(四审终审制)。责任编辑一审;编辑部负责人、校报副主编二审;宣传部负责人、校报总编三审;校党委副书记、分管校领导四审。

  第十二条校对制度(四校终校制)。学生编辑一校;责任编辑二校;宣传部负责人、校报总编三校;校党委副书记、分管校领导四校。

  第十三条发行制度

  1.校内发行

  教工片由大学生新闻中心成员在出报的当日或次日分送到各部门、各单位,并由各部门、各单位指定人员负责签收转发,每年年终进行考评表彰。学生片由大学生新闻中心成员在出报的当日或次日分送到各学生寝室。

  2.校外发行

  发行对象:省市及有关部门领导,兄弟院校领导、宣传部、学工部、校报编辑部,校友,优秀毕业生记者,学校客座教授等。大学生新闻中心负责每期校报的校外发行工作。

  3.汇编合订本,每年年初将上年全年报纸合订成册,送学校档案部门存档,送校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留作资料。

  第十四条评报制度

  1.校报出报后,责任编辑、学生编辑立即进行评报,发现无明显差错,送总编和分管校领导审阅。

  2.校报记者团新闻部同学负责在校报出报的当周到系(部)、寝室、班级或社团组织进行评报,并写出评报总结。评报内容包括文章质量、版式设计、标题、图片、校对质量和印刷质量等。

  3.各责任编辑要对照报纸认真阅读评报总结,并在评报本上签字,对读者所提的意见、要求等作出相应答复并立即付诸实施。

  第十五条稿酬发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国家版权局、国家发改委201411号令颁布施行的《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的规定,借鉴其他兄弟高校校报的做法,结合学校实际,对在校报上发表文章的作者给予象征性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