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广泛开展“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文化育人功能,努力营造积极向上、清新高雅、健康文明的文化氛围,激发广大师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摄影家协会、省高校摄影学会将联合举办江西省高校摄影艺术作品大赛。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举办第十二届江西省高校摄影艺术创作大赛的通知》(赣教宣函〔2013〕9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参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中国梦•我的梦。
本次摄影大赛围绕“中国梦•我的梦”主题,设“中国美,幸福录,青年志”三个分主题。中国美——展现祖国的大好山河,展现中国人对人类美好事物的体认与追求;幸福录——记录人们身边的幸福瞬间;青年志——展现高校大学生的梦想追求与奋斗。
二、参赛对象
全体师生。
三、参赛细则
1.参赛作品的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不得泄露国家机密,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权,不得剽窃他人的作品。
2.参赛作品应是本人所摄,之前没有参加过同级别及以上作品大赛,作品的拍摄时间不限,体裁、题材不限。作品内容应当真实,不得通过PS等方式添加原图中不存在的事物。“纪实类”作品只允许对色调、反差等做适当调整,不得改变作品原貌。所有作品上不要添加LOGO、水印、修饰性边框等。
3.参赛作品形式可以是单幅或组照。单照每人报送不超过10幅;有组照者每组按单幅计算,但同一人作品中不超过两组,且每组不超过4张。组照的内容必须是有机的组成,并附有简要说明。
4.参赛作品可以是黑白和彩色照片,胶片和数码均可。在送交纸质图片时还需提供数码源(胶片要自己转成数码源),纸质图片统一规格为10寸,数码源格式为JPG,像素不低于600万,文件大小不低于3MB。
5.作品作品反面须用圆珠笔或铅笔注明以下内容:校名、学院名、作品名称、作品形式(单幅、组照)、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等,学生作品还需注明指导教师姓名。
6.已毕业的学会会员可以原所在学校的名义参赛。
7.举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入选和获奖作品,参赛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负责,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四、截稿时间
2013年9月25日。
五、交稿地点
枫林校区第一办公楼209室。
联系人:舒海平。
联系电话:83817283∕383
中共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1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