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下文表彰乡村振兴优秀驻村干部。我校申昌元同志因在乡村振兴工作中表现突出,被授予2025年度省级乡村振兴优秀驻村干部称号。

申昌元同志自2023年7月由学校党委派驻上高县泗溪镇洋港村从事乡村振兴工作以来,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吃苦耐劳,开拓进取,广泛联动上下,积极争取整合各方资源,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所驻洋港村党支部多次获评泗溪镇五星级党组织,连续三年荣获全镇乡村振兴工作第一名,并先后被列为上高县和宜春市乡村振兴“样板村”及江西省乡村振兴“示范村”。所在驻村工作队连续三年获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农村厅考核“好”等次。申昌元同志在2024年度考核中被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农村厅确定为“优秀”。此外还荣获宜春市“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优秀个人”、泗溪镇“优秀共产党员”等多项荣誉。